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定公司车辆定点维修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时间

20194244289:00-17:00

三、报名地点

都江堰市观景路860号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三楼综合管理部

、项目介绍及主要服务事项

通过公开比选,选择保费优惠、项目科学、维修优良的汽车维修公司为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服务。

、比选被邀请人在比选申请书中应当提供的信息及评价比例

项目

明细

分值

方案报价

车辆定点维修报价

20

方案评价

车辆维修维修的工作程序及实施方案设计合理

40

维修人员

机修工、维修电工、钣金工、喷漆工等人员的经验及技术能力

30

公司能力

成都市场项目经验(与地方政府,国资系统,或者集团有合作或者业务往来的相关业绩)、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具有连续经营和稳健的财务状况

10

六、比选说明

(一)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参加比选的公司均应自行承担编制和提交比选申请书的全部费用,比选人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

(二)在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中,必须由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联系人

王先生,13980566333

    

                             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4日 

附件:比选文件编制要/uploads/2019/04/2416572977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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